「投名状」原指古代绿林好汉入伙时须交纳的凭证(通常是杀人以示决心),后泛指向某方表示效忠的信物或行为。《水浒传》第十一回中林冲被要求献投名状方可入伙。剧中「投名状」指政治投诚的信物,将自己的把柄或功劳交给对方以示归附,是一种以不可逆的承诺换取信任的政治手段。
出处:《水浒传》第十一回
这是老夫的投名状,拿去纳于齐王便是
「投名状」的本质是一个「不可逆承诺机制」——交出把柄或犯下罪行,从此再无退路,只能与对方绑定。这种用自毁后路来建立信任的方式,深刻揭示了中国传统社会中「信任」的稀缺与昂贵。一个词浓缩了整套江湖政治的运作逻辑。
直白现代版
拿出一份证明忠心的「见面礼」,让对方相信自己是真心投靠。
文气版
纳投名之状,以表归附之诚,自此同舟共济,无有退路。
使用提醒
现代口语中仍广泛使用,常见于职场和商业场景,指为表忠心而做出的不可撤回的行为。例如「这笔单子就是我给新公司的投名状」。语气偏江湖气,正式场合慎用。
成语,指坏名声流传后世、永世不得消除,与'流芳百世'相对。此处指后晋皇帝石敬瑭认辽太宗为义父、割燕云十六州换取契丹援助,被后人视为极大的历史耻辱。
石敬瑭 为了得到契丹的支持 不惜拜比自己 小十岁的契丹主 耶律德光为义父 成了遗臭万年的儿皇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