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目之繁,苛责之重,苦民之烈

一句话理解

以三组排比句式批判赋税弊政:税目之繁多、征收之苛刻、百姓之苦痛,到了极点。「于斯为甚」出自《论语·泰伯》「唐虞之际,于斯为盛」,意为「到了这种程度为最甚」。剧中用此句控诉五代时期沉重的赋税对民生的摧残。

出处:《论语·泰伯》

剧中上下文

名目之繁,苛责之重,苦民之烈,于斯为甚

这个词为什么有劲

三组「之……」排比形成递进的控诉节奏:先说制度层面(名目繁),再说执行层面(苛责重),最后落到承受者(苦民烈),逻辑严密,层层推进。结尾「于斯为甚」四字收束全句,化用《论语》却反其意——孔子说的是「于斯为盛」(到这时最兴盛),此处改为「甚」(最严重),以经典的句式承载控诉的内容,文言功底与政治批判兼备。

查看完整场景:九郎与胡进思议政——吴程换防与包税新制

今天怎么用

直白现代版

税种多得数不清,征收重得受不了,老百姓苦得没法活,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。

文气版

赋敛之名繁如牛毛,课征之苛甚于虎狼,生民之困,于斯为极。

使用提醒

适合批评制度性弊端导致的民生困苦,语气沉痛激愤。三个「之」字的排比结构可以灵活套用于其他场景,如「程序之繁,等待之久,体验之差,于斯为甚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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