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自《尚书·五子之歌》:「明明我祖,万邦之君,有典有则,贻厥子孙。」「贻」为留传,「厥」为其、那,「百世」指百代之久。意为将福禄留传给后世百代子孙。此为诏书、祝文中表达基业永固、福泽绵长的典型用语。
出处:《尚书·五子之歌》
福禄无穷,贻厥百世
「百世」是一个极度夸张却极度真诚的数字——没有任何王朝传过百代,但每个开国之君都这样期许。「贻」字用得含蓄:不是「保」「守」这些带有防御意味的动词,而是「留传」「赠予」,仿佛祖先的功业是一份可以代代传递的礼物。这种表达的力量在于它的美好愿望与历史现实之间的巨大落差——越是庄重的许诺,越衬出王朝更替的无情。
直白现代版
把福气和功业传给子孙后代,代代相传。
文气版
贻厥百世,福泽绵延,基业永固,万代长昌。
使用提醒
属于诏书、祭文等庄重文体的专用表达,适合在讨论古代帝王对王朝延续的期望时引用。现代日常不使用,但在理解古代政治话语时非常重要——几乎所有王朝都以「贻厥百世」自期,而无一朝真正做到。